蔡俊雄 - 澳纽英美移民顾问 - 为您妥善取得移民签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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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移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蔡先生于美国纽约考察

移民项目介绍

美国投资移民EB-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简称“EB-5”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。

根据EB-5签证规则,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美国投资移民EB-5资格:

● 創建一個新的商業/企業

-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五十萬或一百万美元, 如果投資是在一個指定的目標就業區, 其投資的最低要求為五十萬美元;

-至少创造十个(美國工人)就业机会;

-參與新業務的日常管理;

★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-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“区域中心”移民方案 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予投资者投入资金申请移民。

● 投资区域中心试点计划

- 投资五十万或一百万美元在美国移民局指定/批準的区域中心机建项目

- 如果区域中心机建项目是在一个指定的目标就业区, 其投资的最低要求只需五十万美元便可。

移民项目优势

1)申请人仅需要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,不受语言、学历、年龄、商业背景的限制;

2)配偶与21岁以下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,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;

3)对于申请者而言,无定居地点要求,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和加拿大等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,有助于申请人把生意拓展到美国以及全世界;

4)对于申请者的子女而言,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,能优先进入美国众多优秀学府;

5)美国的社会安全福利制度也较为全面完善,包括医疗服务、退休人子女教育补助金、社会安全福利金、失业救济金以及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津贴、对失业者的工作训练补助及学童营养等;

6)五年后如符合成为公民的条件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。美国护照享有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免签证。

移民申请条件

1)申请人年满21周岁;

2)申请人无犯罪记录;

3)申请人需提交資金証明。

 

 
 

New Zealand Address: 5H / 17 Crown Lynn Place, New Lynn, Auckland, New Zealand, HK Tel: (852) 6694 3314 /6420920597

210016

(Email: renechgochua@gmail.com)